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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人非标电瓶车5月1日起禁止上路行驶!

点击: 来源:火狐官网下载    发布时间:2024-01-26 21:50:01 选择字号:

  解答:合标电瓶车:一是按照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的GB17761-2018《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的定义,合标的电瓶车是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其主要区分标准为: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具有电驱动、电助动功能;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装配完整的电瓶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若不符合以上国家标准的,则为非标电瓶车。

  二是您的电瓶车若取得了3C认证的合格证的就是合标电瓶车。若您的行驶证上注明的发证日期是2019年4月XX日、有效期止为2022年4月30日的就是非标电瓶车。

  非标电瓶车:是指超出国家电瓶车标准的车辆,也叫超标电瓶车,目前长阳辖区的非标电瓶车挂的黄底黑字的牌照为临时牌照,在今年5月1日以后作废,禁止上路。

  在哪里查询《电瓶车产品公告目录》?条例实施后购买到超标电瓶车怎么办?找哪个部门投诉?

  解答:可登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证书查询系统和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市质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中点击“更多”查询。

  按照《宜昌市电瓶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电瓶车生产企业、销售商、维修服务商的监督与检查,督促生产、销售、维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条例施行后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因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而不予登记上牌的,消费者能要求销售商履行退货或者换货义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商应当依法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如销售商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电线。

  为何黄牌车不让上路?那黄牌车还是好好的..该怎么样处理?没有其它方式能正常上路了吗?

  解答: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瓶车,速度快,稳定性低、安全性差等问题突出,车辆被盗、充电失火和驾驶人交通违法现象突显,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因此为规范管理稳妥处置,2019年5月1日实施的《宜昌市电瓶车管理条例》,对不符合《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的非标电动车(黄牌车)设置了三年过渡期,方便车主三年过渡期内自行妥善处置车辆,2022年5月1日三年过渡期满后非标电瓶车将禁止上道路行驶;目前除自行处置外,也可到电瓶车销售商处置换合标的电瓶车,选购合标的电动自行车。

  解答:上蓝色鄂E牌的为电动摩托车,属轻便摩托车,按机动车要求做管理,必须定期对摩托车年检、驾驶人必须有摩托车驾驶证。

  解答:5月1日后,只允许悬挂白色号牌的合标电瓶车通行。悬挂黄色临时通行号牌的电动车为非标电瓶车,不能登记上牌转成蓝牌,目前可以自愿到销售商处置换合标的电瓶车。

  解答:可以,但是网上和外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一定要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有3C认证的合格证,凭3C认证的合格证或购车发票、身份证等证件在交警大队车管窗口办理电动电瓶车牌。

  解答:在外省已经登记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瓶车可以在长阳通行,需遵守《宜昌市自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通行规定,安全文明驾驶。

  解答:《电瓶车产品公告目录》,可登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证书查询系统和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市质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中点击“更多”查询。

  我的电动车才跑了4000多公里,非标电动车还很新,请问能申请纳入轻型摩托车挂蓝牌管理吗?

  解答:不能。如果是2019年5月1日前购买的,可自行处置或自愿进行置换处置。如果是2019年5月1日《宜昌市电瓶车管理条例》实施后在宜昌购买的,根据第六条中本条例施行后购买的电瓶车因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而不予登记上牌的,消费者能要求销售商履行退货或者换货义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商应当依法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的相关规定,与经营商进行协调解决。

  请问车辆是正规品牌合规车,不超标,但是上牌时系统分类错误,被误上了黄牌这种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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